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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2008年9月全国等级考试违规通告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QQ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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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2008年9月全国等级考试违规通告是一篇关于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文章,由教育大全网(www.edudq.com)编辑收集整理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,本站概不负责!教育大全网免费帮您找文章,进入

一、报名条件

(一)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报名条件(以下简称CET)

1.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、专科、研究生 在校生。

2.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、专科在校生。

3.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。

4.具有CET4合格证书或者取得425分(含425分)以上CET4成绩的学生才能报考CET6。

(二)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条件(以下简称A、B级)

1.高职高专和成人高专院校修完英语课程《基本要求》A级或B级规定内容的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。

2.考生可根据本校规定报考A级或B级。

3.凡已取得A级或B级考试合格证书者,不得再报名参加同一级考试。

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生不得跨校报名,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。

二、 报名时间

海南省2008年下半年(即12月)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报名截止日期定于10月10日,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。经省考试局批准设置考点的高校可设立报名点,组织本校的在校生报名。

三、 报名程序及要求

1.领取报名材料: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到学校教务处了解有关报名事项及领取相关报名表格。

2.填涂报名信息:考生应认真阅读领取到的有关报名材料及表格,根据报名点要求的报名方式仔细填写报名信息内容。

3.考生应提交的报名材料

(1)提供如实记录考生相关信息的表格。

(2)提供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。

(3)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的考生还需提供CET4合格证书或者取得425分(含425分)以上CET4成绩单。

4.报名信息的确认:考生应对报名点提供的报名信息校对表进行认真核对,如信息采集无误,则签名确认。同时必须认可内容为“本人承诺遵守考试纪律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作出的相应处理”的诚信考试承诺书。

四、领取准考证时间

考生应在12月2日后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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