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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2008年选聘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工作公告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教育大全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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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泰安市2008年选聘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工作公告是一篇关于地方公务员的文章,由教育大全网(www.edudq.com)编辑收集整理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,本站概不负责!教育大全网免费帮您找文章,进入

根据泰办发[2008]18号《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今年面向社会选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选聘数量
  本次共选聘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工作。其中泰山区30名、岱岳区50名、新泰市60名、肥城市50名、宁阳县70名、东平县50名、泰安高新区8名、泰山景区2名。
  二、选聘对象和条件
 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  基本条件是:
  1.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
  2.在校学习成绩良好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。
  3.自愿到基层工作,作风扎实,吃苦耐劳。
  4.年龄在30岁以下(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)。
  5.身体健康。
  各县市区具体条件是:
  报考泰山区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父母一方或配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泰山区;本人工作单位在泰山区;在泰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。报考岱岳区、肥城市、东平县的须为所报县市区生源或具有所报县市区常住户口。报考宁阳县的须为宁阳县生源或父母一方户籍在宁阳县。报考新泰市、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的范围 不限。
  三、选聘程序
  选聘工作从2008年10月下旬开始,11月下旬结束。
  (一)报名、资格审查(10月20日-25日)
  1.报考者于10月20日—10月23日到所报职位所在县市区报名。(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后)
  2.报考者应持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的原件及3套复印件(已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),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。
  3.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县市区(高新区、泰山景区,下同)的村(社区)干部职位。
  4.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,随时取消选聘资格。报考人员与选聘职位数量达不到2:1比例要求的,相应核减选聘职位数量。
  5.报考者于10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所报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。
  (二)笔试(11月1日)
  1.笔试采用闭卷形式,由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。笔试科目为《综合知识》,满分100分。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公共基础知识。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,不指定复习用书。
  2.笔试时间:2008年11月1日上午9:00—11:30。
  3.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参加考试时,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  4.笔试成绩一周后在泰安党建网(www.tadj.gov.cn)和泰安市人事考试信息网(www.taks.gov.cn)上公布。
  (三)面试、体检和考察、公示(11月上、中旬)
  各县市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名单,并在各县市区人事考试网公布,请考生届时注意查询。面试、综合成绩确定、体检和考察、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泰办发[2008]18号文件要求自行规定和组织。
  (四)确定岗位、办理选聘手续(11月下旬)
 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,研究确定选聘毕业生具体岗位,经培训后安排到岗工作,试用3个月后,由乡镇(街道)与其签订聘任合同。
  四、任职方向
  受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和职务,由所在乡镇(街道)根据其素质能力安排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,可安排担任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助理;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、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,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党组织委员或书记、副书记。受聘高校毕业生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,可安排担任村委会(社区居委 会)主任助理;是共青团员的,可安排兼任村(社区)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。条件具备的,可依法选举为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9 7 3 1 2 4 8 :

)负责人。
  五、待遇
  1.受聘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(街道)实行合同式管理,聘期一般为3年。在聘期内享受考试大,网站收集一定的生活补贴,其标准可参照所在乡镇(街道)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 人员的工资待遇,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。担任村(社区)主职干部的,所在村(社区)给予一定补贴。同时,按照有关规定,为受聘高校毕业生办理有关社会保险。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,从第4年起,在农村工作的,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/人/月;在城市社区工作的,补贴标准不低于1200元/人 /月。试用期内的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。
  2.受聘高校毕业生在村(社区)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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